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实验小学关于江陵实验小学三校区建筑消防维保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3-10-11 17:17:49  浏览量:198

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实验小学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江陵实验小学三校区建筑消防维保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SZDL2023-C-134号

二、磋商内容:江陵实验小学三校区建筑消防维保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安排)。

五、项目概况(维保清单详见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地点

面积

1

江陵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淞路校区

26348.52平方米

2

江陵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淞南路校区

30811平方米

3

江陵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绣湖东路校区

46059.48平方米

合计面积

103219平方米

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

响应单位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能查询到的单位(提供查询路径及截图)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各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持以下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查)

3.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报名时备查。

4.报名及磋商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松陵镇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2号地铁口背后往南5米)二楼北侧

5.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价: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23 日14:00—14: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 日14:30

3.磋商时间:2023年10月 23日14:3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

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

联系人:朱雪芬      联系电话:0512-63092799

2.采购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实验小学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绣湖东路111号

联系人:邹建东           联系电话:0512-63922503

十、中标服务费

1.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含)-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营业部

 号:32250199763600000937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十二、现场踏勘

磋商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十三、本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四、本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公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